各本科教学院(部):
根据《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发[2025]1号)文件要求,学校现组织开展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审范围及获奖名额
26个教学院(部)在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结果基础上,共推荐标兵奖参评教师34人,本届标兵奖获奖教师不超过20人,已获上一届“标兵奖”的教师不连续获得。
二、评审标准及流程
(一)评审标准
本届标兵奖评审由“本科教学工作代表性业绩成果”(以下简称“教学业绩”)和“现场教学”两部分组成,其中“教学业绩”占总成绩权重的70%,“现场教学”占总成绩权重的30%。
(二)评审流程
1.参评教师提交参评材料
(1)填写并提交《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参评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,简称“一览表”)。
(2)本人《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申报书》。
(3)“教学业绩”佐证材料。
(4)自选一门本人讲授的专业课程作为现场授课课程,提交该门课程的教案及课程教学大纲。
材料填报要求:第(3)项材料“教学业绩”佐证材料请按照成果在附件2“一览表”中的填写顺序依次排序,并标注成果序号和标题,如“成果1:名称”“成果2:名称”等。成果最多只能填写5项,填报要求参见《黑龙江大学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示范奖评选指导性标准》及认定细则。相关成果要提供能够体现成果来源、类别、级别、成员、取得时间等必要信息的佐证材料,原则上均应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,不可以为打印件、复印件生成的电子版。
2.教学业绩评审
学校依据参评教师提交材料对“教学业绩”进行认定打分,经专家组复审后确定得分。
3.现场教学
参评教师进行20分钟自选专业课程的现场教学,专家组在听课基础上,结合课程教学大纲、教案及现场教学等情况进行提问,教师现场答辩,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4.汇评与审议
专家组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,确定获奖名单。获奖名单经评审委员会审议、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。
三、工作安排
(一)评审时间
2025年11月19日 星期三
具体安排另行电话通知。
(二)材料提交
请参评教师认真填报个人参评相关材料,并确保相关内容、成果真实准确,对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。
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附件2“一览表”经院(部)领导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5年11月12日周三下班前报送至教育质量管理中心(主楼C座315室)。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命名为“所在单位-申报人”,同步发送至2001106@hlju.edu.cn,联系人:邢一非,电话:86608735。
附件1.《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参评教师名单》
附件2.《黑龙江大学第五届本科教学质量标兵奖参评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》
教育质量管理中心
2025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