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(黑大校发[2020]82号),学校开展了第十六轮(2024年度)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工作。经各院(部)自评、教育质量管理中心复核、校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,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:2025年5月20日-22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教育质量管理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邢一非,联系电话:86608735
附件:
黑龙江大学第十六轮(2024年度)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
教育质量管理中心
2025年5月20日